這個稅務籌劃方案非常的完美,但。。。
彭懷文
彭老師,最近有人給我們公司出了一個稅務籌劃方案,您幫我看看可行嗎?有稅務風險嗎?方案是這樣的:公司與員工簽署了一份汽車的租賃合同,每月租金500元。
。。。。。。
高!非常的高!
完美!非常的完美!
但。。。
——也存在稅務風險!
。。。。。。
我為什么會給出這樣的評價呢?
不要小看人家籌劃方案只有一句話,這一句話里面蘊含著好幾個稅收政策,完美的實現(xiàn)了避稅。
擬定籌劃方案的人,應該是對稅法非常的熟悉,而且充滿了“智慧”。
該方案完美實現(xiàn)了以下幾點:
1.規(guī)避了增值稅:現(xiàn)在幾乎各地增值稅的起征點都是500元/次,所以500元不用交增值稅。
2.規(guī)避了需要開具發(fā)票:《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發(fā)布,以下簡稱28號公告)規(guī)定,對于個人小額零星交易(實際上就是500元以下)可以不需要發(fā)票,用內部憑證和收款收據(jù)就可以稅前扣除。
3.完美的規(guī)避個人所得稅:由于是租車行為,個人所得稅上面按照“財產租賃所得”計算扣除。按照計稅公式,扣除800元后就不用交稅了。
您想想,一個方案,能實現(xiàn)上述三個目標,“一箭三雕”,不花一分錢,難道不“完美”嗎?難道不是對稅法費熟悉嗎?難道不是很聰明的人才能做出的嗎?
所以啊,我看到方案時,我也是由衷的點贊。
為什么我后面要說一個——但。。。
上述稅務籌劃方案確實很完美,正因為太完美了,很難避免的會留下一些“痕跡”,從而導致存在稅務風險。
既然是籌劃方案,肯定就是為了少交稅款。
方案既然如此完美,肯定就會大面積推開,因為可以減少個人所得稅,如果不能公平對待員工一旦被舉報也是有顯而易見的風險。
只是一旦大面積推開的話,那么就必然存在如下的稅務風險:
1.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的真實性原則和合理性原則:如果一個企業(yè)出現(xiàn)大面積的“私車公用”,企業(yè)拿什么來證明這種業(yè)務的真實性與合理性?你以為人家稅務人員就看不懂這里面的貓膩嗎?也千萬不要認為只有自己才是聰明人,別人都是糊涂蛋。
2.“小額零星”的理解:28號公告規(guī)定是個人“小額零星”才不需要發(fā)票?!靶☆~”是有明確的數(shù)額的,好理解不會產生歧義?!傲阈恰比绾谓忉專慷惙ㄆ袷菦]有任何解釋的。企業(yè)下水堵塞請人疏通,支付了100元,可以認定為“小額零星”稅務籌劃方案,因為企業(yè)不可能天天都請人疏通下水道吧?“私車公用”租賃,你是365天的租賃,難道也是“零星”嗎?稅務人員一旦有了前面的真實性與合理性懷疑,就完全可以給你認定為該業(yè)務不是屬于“零星”交易,不需要發(fā)票的理由與依據(jù)就會變得不成立了。
3.千萬不要忘記《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的規(guī)定: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
(一)個人與其關聯(lián)方之間的業(yè)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本人或者其關聯(lián)方應納稅額,且無正當理由;
(二)居民個人控制的,或者居民個人和居民企業(yè)共同控制的設立在實際稅負明顯偏低的國家(地區(qū))的企業(yè),無合理經(jīng)營需要,對應當歸屬于居民個人的利潤不作分配或者減少分配;
(三)個人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yè)目的的安排而獲取不當稅收利益。
稅務機關依照前款規(guī)定作出納稅調整,需要補征稅款的,應當補征稅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上述第八條規(guī)定,就是個人所得稅的“反避稅條款”,目前沒有更多的詳細規(guī)定。正因為沒有更多詳細規(guī)定,殺傷力才大,稅務機關的“自由裁量權”才大,可以輕松認定本文開始的稅務籌劃方案為“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yè)目的的安排而獲取不當稅收利益”。
一個完美的稅務籌劃方案稅務籌劃方案,被我批的這樣“體無完膚”,是不是有點過分呢?
——我的本意,還是想通過這樣一個“完美”的稅務籌劃方案,來提醒各位財務人員與企業(yè),稅務籌劃完全是可以進行的,但是也需要同時注意籌劃方案可能蘊含的稅務風險。
稅務籌劃方案,一定要考慮一個“合理性”問題。要想說服稅務人員,就先自問自答的說服自己,看看自己能不能相信自己說的理由。一個企業(yè)大面積的“私車公用”,租賃員工的私家車,你覺得可能性、真實性、合理性有多高?如果不是發(fā)生自己的企業(yè),你的第一反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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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更好與更加保險的稅務籌劃方案,可以后臺與我交流。
來自業(yè)內一線財稅大咖與實務人員閱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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