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制度與稅制結構 一、稅收制度的構成要素 二、稅收的分類 三、稅制結構 一、稅收制度的構成要素 (一)納稅主體 (六)納稅期限 (二)征稅對象 (七)納稅地點 (三)稅率 (八)減稅與免稅 (四)納稅環(huán)節(jié) (九)違章處理 (五)起征點和免征額 一、稅制要素 (一)納稅義務人——納稅主體。 享有法定權利,負有納稅義務,直接繳納稅款的單位和個人。 1. 自然人——自然人個人、自然人企業(yè) 2. 法人 3. 納稅人與負稅人 二 征稅對象 定義:稱征稅客體,指稅收制度中所規(guī)定的征稅的目的物或對象。稅種區(qū)別的標志。 分類: 1.流轉額。商品流轉額;非商品流轉額 2.收益額。利潤;利得 3.財產。房屋;車輛;船舶;遺產 4.資源。 5.行為。交易;投資;使用 稅目—征稅對象中具體征稅的類別或項目。 計稅依據——計算應納稅款的標準或依據。 (三)稅率 定義:指應納稅款和計稅依據的比率。是稅收制度的核心,體現稅負的輕重。 稅率 應納稅款/計稅依據 種類: 1. 比例稅率: 不分征稅對象大小, 均按同一比例征收的稅率。 (1)單一比例稅率:增值稅普通稅率 17% (2)差別比例稅率:營業(yè)稅根據行業(yè)不同設不同的稅率:建筑業(yè):3%, 服務業(yè):5% (三)稅率 2 . 累進稅率——按征稅對象的數額大小,而設置遞增的等級稅率。
由遞增的一組稅率組成。 (1)全額累進稅率— 將征稅對象劃分為若干級,每一級制定不同的稅率,征稅對象的全部數額按達到的最高數額征稅。 例:張先生某年承包所得30000元,應納所得稅額為:30000?20% 6000元 若張先生的所得為30001元, 其應納稅額為: 30001 ?30% 9000.3 元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二 2. 累進稅率 2 超額累進稅率——把征稅對象劃分為若干等級部分,每個等級部分制定不同的稅率。對全部征稅對象分別按不同級次的稅率計算稅款,然后把各級次的稅款相加。 例:張先生的30000元所得應納稅款為: 5000元?5% 250元 (10000- 5000) ?10% 500元 (30000- 10000)?20% 若所得為30001元, 只有新增的1元按30% 計稅. 2. 累進稅率 3 超率累進稅率——以征稅對象數額的相對率為累進依據,按遞增的方式計稅的稅率。 例:土地增值稅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部分 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100%部分 40% 3. 定額稅率 定義——按征稅對象的計量單位直接規(guī)定的稅額。
種類: (1)單一定額稅率。例:消費稅中 汽油 0.2元/升 (2)差別定額稅率。例如:資源稅中的原油 大慶油田 24元/噸 大港油田 12元/噸 四)納稅環(huán)節(jié) 定義——指征稅對象在從生產到消費的流轉過程中應當繳納稅款的環(huán)節(jié)。 具體環(huán)節(jié):生產環(huán)節(jié)、流通環(huán)節(jié) 、分配環(huán)節(jié)和消費環(huán)節(jié)。 例:消費稅中 金銀首飾——零售環(huán)節(jié) 納稅 香 煙——在生產環(huán)節(jié)納稅 (五)起征點和免征額 起征點——對納稅對象確定的征稅起點。達不到起征點,不征稅。達到起征點,按課稅對象全額征稅。如:營業(yè)稅:按次納稅,每次營業(yè)額50元。 免征額——指稅法所規(guī)定的對征稅對象免予征稅的數額。如:個人所得稅中扣除生計費用。 (六)納稅期限 定義——納稅人向國家交納稅款的法定期限。 種類: 1. 按期納稅:根據納稅義務的發(fā)生時間,通過確定納稅間隔期,實行按日納稅。 間隔期為:1,3,5,10,15 和一個月。 2. 按次納稅: 以應稅行為的發(fā)生次數繳納。如:耕地占用稅。 3. 按年計征,分期預交:如:企業(yè)所得稅,房產稅等。 (七)納稅地點 ——納稅人申報交納稅款的地點。 類型: 1. 固定業(yè)戶向其機構所在地申報納稅; 2. 固定業(yè)戶跨地區(qū)經營,應根據情況或回所在地申報,或向經營地稅務機構申報。
3. 非固定業(yè)戶或臨時經營者,向經營地申報納稅; 4. 進口貨物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 5. 特殊行業(yè)可由總機構或總公司匯總納稅。 八 減稅與免稅 ——對某些納稅人和征稅對象采取減少征稅或免予征稅的特殊規(guī)定。 補充稅目,稅率的固定性,體現靈活性。 (九)違章處理 ——對納稅人違反稅法采取的處罰措施。 滯納金。按日加收0.2%。 罰款。 2000—10000元;5倍以下; 行政處分。稅務人員。 刑事處罰。 二、稅收的分類 按照不同的標準可將稅收分為不同的種類: (一)按課稅對象的性質分: 1 流轉稅 2 所得稅 3 財產稅 4 資源稅 5 行為稅 1 .流轉稅 定義——以生產流通過程中的商品流轉額和非商品流轉額為課稅對象征收的稅。例如:銷售額是商品流轉額,咨詢公司的營業(yè)收入是非商品流轉額。 流轉稅的特點:1)以商品經濟為前提;2)流轉稅與企業(yè)成本高低、盈利與否沒有關系;3)稅負會影響價格,進而影響企業(yè)競爭力;4)流轉稅容易轉嫁。 2. 所得稅 ——以納稅人的所得額或收益額為對象征收的稅。 種類:企業(y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稅 征收方法:分類所得、綜合所得 特點:1)稅源較廣,稅負有彈性;2)稅負難以轉嫁;3)征收和管理較復雜。
3. 財產稅 定義;以納稅人所擁有和支配的財產為征稅對象。 種類:1)對財產持有的課征節(jié)稅籌劃課程,即對一定時期中所擁有和支配的財產數量或價值進行征稅,如:房產稅等; 2)對財產轉讓的課征,對財產所有權發(fā)生變更時進行征稅。如:遺產與贈與稅。 特點:1)調節(jié)貧富差距;2)稅負難以轉嫁;3)難以對全部財產征收;4)分稅制下設為地方稅。 4 . 資源稅 定義—以自然資源為對象開征的稅。 特點:1)根據受益原則征收。 2)調節(jié)級差收入; 3)保護資源,防止濫用資源。 5 . 行為稅 定義——對納稅人的特定行為對征稅對象。 特點: 1 稅源較為分散 2 稅種設置靈活。 (二)按征收權限分類 1 中央稅:以中央政府為課稅主體的稅種,稅收收入歸屬于中央財政。如:關稅、消費稅等 2 地方稅:以地方政府為課稅主體的稅種,稅收收入歸屬于地方財政。如:營業(yè)稅 3 共享稅:中央統(tǒng)一立法,稅收收入由中央和地方按一定比例共享支配的稅種。如:增值稅、證券交易印花稅。 (三)按計稅依據分類 從價稅:以征稅對象的價格或價值為計稅標準的稅種,與征稅對象的價格有直接的關系。 從量稅:以征稅對象的自然實物量為計稅標準的稅種,征稅對象的價格變動不會影響稅收收入。
(四)按稅負能否轉嫁 直接稅:稅負不能轉嫁的稅種,納稅人與負稅人合一。如:財產稅、所得稅。 間接稅:稅負能夠轉嫁的稅種。納稅人與負稅人兩者分離。如:流轉稅 (五)按稅收與價格 的關系 價內稅:稅金包含在價格之內的稅種。如:營業(yè)稅、消費稅等 價外稅:稅金作為商品價格外的附加部分的稅種。如增值稅。 三、稅制結構 定義:稅制結構是整個稅收制度的總體結構,表明各類稅收在整個稅收制度中的相對地位。 種類:單一稅制和復合稅制 主體稅種:一個稅收制度中比重最大,在政府調節(jié)經濟中發(fā)揮著首要作用的稅種 (三)我國現行稅制結構 按征稅對象性質劃分如下: 1. 流轉稅: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è)稅和關稅 2. 所得稅:企業(yè)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yè)和外國企業(y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和農牧業(yè)稅 3. 資源稅:資源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 4. 財產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遺產與贈與稅 5. 行為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屠宰稅、筵席稅、證券交易稅、契稅 企業(yè)涉稅意識測評 1.企業(yè)財會人員中是否有專門負責辦理涉稅事宜的人員?(僅僅是辦稅員嗎?) 2.企業(yè)在招聘會計人員時,是否測試辦稅能力? 3.企業(yè)是否進行過整體稅負測算?是否進行過稅負分析? 4.確定減稅的目標時是否考慮過與企業(yè)長期發(fā)展戰(zhàn)略的一致性?是否認為稅收籌劃包括利用征管漏洞、稅法漏洞? 5.是否知道您所從事行業(yè)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是被動適用還是設法利用? 6.是否經常瀏覽權威稅務網站?對新頒布的稅收政策是否分析對本企業(yè)所在行業(yè)的影響? 7.在進行投資、籌資、租賃決策時是否考慮過納稅的影響?是否咨詢過財務人員或稅務專家? 8.是否重視與本企業(yè)有業(yè)務往來關系的企業(yè)的納稅信用情況? 9.稅務機關在通知查賬時是否知道查賬的重點? 10.是否聘請財稅專家定期進行財稅風險檢測? 一、稅收籌劃的含義 稅收籌劃的含義 稅收籌劃就是納稅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之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等事項的事先安排和籌劃,在眾多的納稅方案中選擇其中的最佳納稅方案,從而使企業(yè)獲取稅后利潤最大化的行為。
正確理解稅收籌劃 1.稅收籌劃具有合法性特點,與偷稅不同 2. 稅收籌劃具有(事前)籌劃性特點 3.稅收籌劃具有綜合性特點 (整體稅負) 稅收鏈——涉稅綜合管理 購買 生產 完工入庫 稅收 稅收 稅收 稅收 進口 關稅、增值稅、消費稅 生產(應稅消費品) 消費稅 貨物 采掘 (應稅資源) 資源稅 企業(yè) 批發(fā) 增值稅 城建稅 所得稅 零售 教育費 個人 勞務 加工修理修配 其他勞務 行為 轉讓無形資產 營業(yè)稅 銷售不動產 土地增值稅 書立、領受、使用應稅憑證 印花稅 取得應稅車輛 車輛購置稅 占用耕地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建設 耕地占用稅 產權受讓 契稅 財產 房產 房產稅 土地 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城市房地產稅) 車船 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牌照稅) 4.稅收籌劃的目的是獲得稅后利潤的最大化 風險-受益、成本-收益 (長期利益) 5.稅收籌劃的路標——企業(yè)戰(zhàn)略管理 (長期持續(xù)穩(wěn)定發(fā)展) 所處產業(yè)或準備進入的產業(yè) (1)潛在的利益的多少?該產業(yè)的前景如何?(短期利益還是長期利益?) (2)國家對該行業(yè)的政策導向如何? (3)市場的競爭性多大?(包括未來的可能的競爭)競爭對手的競爭策略和手段有哪些? (4)企業(yè)是否希望在市場上成為一個重品牌、講誠信、(產品)服務優(yōu)良、健康向上的形象? (5)公司如何在長期競爭中處于最佳位置? 采取哪些競爭手段? (6)目前是穩(wěn)固還是擴大市場份額?是通過新業(yè)務、新產品的推出、提高服務質量還是通過增加(擴大)投資、兼并或者聯合方式達到目的? (7)涉稅因素有哪些?如何籌劃? 提示:稅收籌劃應從屬于企業(yè)長期發(fā)展戰(zhàn)略 問題:有人認為稅收籌劃不一定非要合法,只要不違法就可以,你認為對嗎? 合理避稅的概念 合理避稅:以合法的手段和方式來達到減少繳納稅款的經濟行為。
即通過不違法的手段對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精心安排,盡量滿足稅法條文所規(guī)定的條件,以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的目的。避稅的依據:非不應該和非不允許 分類:合法避稅 福利工廠 、非違法避稅 從事兼營企業(yè)又發(fā)生混合銷售行為的納稅企業(yè),如果當年混合銷售行為較多,企業(yè)有必要增加非應稅勞務銷售額,并超過年銷售額的50%,不納增值稅 、欺詐避稅 合理避稅的概念 關聯概念 偷稅:“大頭小尾”、“移花接木”、“瞞天過?!?漏稅: 合理避稅與偷漏稅是有本質的區(qū)別,進行合理避稅的人是尊重稅法,只不過他們靠自己的智慧,利用了稅法的漏洞獲得了利益。這好比捕魚,如果是因為魚網有大洞,使得魚跑掉了,這時候中國不能怪魚而只能是抓緊時間將漁網補好。 合理避稅的產生原因 一、避稅產生的內部原因 價格 成本+利潤+稅收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yè)追求利潤最大化是主要經濟規(guī)律之一。實現利潤最大化的途徑是實現收入的最大化和成本費用的最小化。稅收是主要的社會費用,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降低稅收成本,是納稅人追求利潤最大化的重要途徑,這種利潤最大化是一種稅后利潤最大化。這是納稅人在市場地經濟條件下生存和發(fā)展的需要,是企業(yè)提高經濟效益的要求 合理避稅的產生原因 二、避稅產生的外部原因 1.就國內避稅而,稅法缺陷表現如下: 稅收的地區(qū)差別 稅收的部門、行業(yè)差別 納稅主體之間稅收待遇的差別 2.國際避稅產生的外部原因主要表現在: 各國稅制的差別 跨國納稅人承受較重的稅負與國際市場激烈競爭的矛盾。
給予跨國投資者優(yōu)惠待遇 稅收協定內容不同 稅收征管的漏洞和稅收征管人員素質不高 企業(yè)合理避稅的基本技術 1.免稅技術 2.減稅技術 3. 稅率差異技術 4.分割技術 5.扣除技術 6.抵免技術 7.延期納稅技術 8.退稅技術 合理避稅的基本程序 第一步 分析現有企業(yè)稅收現狀 第二步 具體分析,提供多種稅收籌劃方案 第三步 篩選稅收籌劃方案 第四步 各部門溝通協調,執(zhí)行各稅收籌劃方案 第五步 分析、總結 納稅籌劃的形式 ?納稅人自行籌劃:由財務會計人員進行籌劃。 ?納稅人委托中介機構進行籌劃 委托中介機構進行稅收籌劃是多數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的主要形式。目前我國從事稅收籌劃業(yè)務的中介機構主要是原各級稅務機關成立的、現在已經脫鉤分離的稅務師務所和會計師事務所。 ?納稅人聘請稅收顧問籌劃 一般大企業(yè)、尤其是跨國公司,都聘請中介組織的稅務專家、稅務行政部門退休人員、高校和稅務研究機構的專家等進行稅收籌劃。 納稅籌劃的一般方法 一、納稅人的財務籌劃法 ●稅基遞延法 ——加速折舊法(見案例1) ——折舊年限孰短法 ——存貨成本轉出孰高法 ——提取準備金法 ——合并納稅法 稅收籌劃與避稅的比較分析 避稅的含義 所謂避稅,是指納稅人通過非違法的手段和方式,通過資金轉移、成本轉移、費用轉移、利潤轉移等方法躲避納稅義務,以期達到少納稅或不納稅的一種經濟行為。
所謂避稅,是指納稅人鉆稅收法律、法規(guī)的漏洞,在集團公司、聯屬企業(yè)或關聯企業(yè)之間,利用控制或被控制關系,通過人為的轉讓定價方式轉移利潤,以達到不納稅或少納稅的目的。 避稅原理 收入、利潤 成本費用 收入利潤 成本費用 [案例] [基本案情] 某電器公司是臺灣A 公司投資興辦的外商獨資企業(yè),主要生產裝飾燈等產品。1996年3月正式開業(yè)。 材料從香港B 公司購入,生產的產品全部返銷給香港B 公司.公司欠香港B 公司款額較高。2003年4月,香港B 公司以其在該企業(yè)中的債權503892美元,轉作對該企業(yè)的投資(享有股權33.5%) [圖示] 電器公司 購材料 銷產品 香港B 公司 [正常交易價格]外購材料100,生產銷售180,毛利80 [關聯交易]B公司從市場上100購材料,電器公司從B公司購材料150,返銷價130,毛利- 20 [問題]這種做法是否違法? [避稅的法律責任] 征管法第36條規(guī)定: 企業(yè)或者外國企業(yè)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與其關聯企業(yè)之間的業(yè)務往來,應當按照獨立企業(yè)之間的業(yè)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不按照獨立企業(yè)之間的業(yè)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而減少其應納稅的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調整。
稅收籌劃與避稅的區(qū)別 1.合法性與非違法性(符合產業(yè)政策導向與鉆稅收政策的漏洞及利用政策的盲點等) 2.采用的方式不同 3.前者國家鼓勵采用,后者反避稅(代價) [案例分析] 企業(yè)銷售房地產、無形資產,按照規(guī)定應當繳納營業(yè)稅及其附加稅費等,有什么辦法可以做到不納這部分稅款? [稅收籌劃方案] 先作投資,后再做銷售股權處理 [問題] 你認為是否可行? 這是籌劃還是避稅? [稅收政策鏈接]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股權轉讓有關營業(yè)稅問題的通知 文號 財稅[2002]191號 發(fā)文日期 2002-12-10 …… 一、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yè)稅。 二、對股權轉讓不征收營業(yè)稅。 三、《營業(yè)稅稅目注釋(試行稿)》(國稅發(fā)[1993]149號)第八、九條中與本通知內容不符的規(guī)定廢止。 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執(zhí)行。 二、稅收籌劃的目標 稅收籌劃的目標之一:實現涉稅零風險 [案例] [基本案情]嘉發(fā)實業(yè)集團公司1999年4月銷項稅額196萬元,進項稅額89萬元,應繳增值稅額107萬元,能籌37萬元資金,缺口70萬元。同期購進兩條生產線,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85萬元。
[籌劃方案]購進固定資產負擔的進項稅85萬元先行申請抵扣。在12月31日前作調整(轉出) [問題] 籌劃是否成功? 偷稅的認定及處罰 一、偷稅的含義 二、偷稅的認定要件(偷稅法定) (一)偷稅的主體法定 (二)偷稅手段法定 (三)已造成不繳或少繳稅款的結果 注意:偷稅是行為違法和結果違法,必須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 三、偷稅的具體認定 (一)由于納稅人對稅法不熟悉造成少納稅的,是否為偷稅 ? 有人認為由于行為人對稅收規(guī)定、財務會計制度不了解,或由于疏忽大意漏報應稅項目等過失行為,而導致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行為屬于漏稅,漏稅不能按偷稅處理。 問題:你認為這種說法對嗎? 問題:偷稅是否必須存在主觀故意? 偷稅和偷稅罪判定不同 偷稅強調的是手段和結果,未涉及是否存在故意,但所列手段多出于主觀故意。但并不是說主觀故意是必要條件。如進行虛假申報。 結論:屬于偷稅,存在故意與否不影響定性。 (二)由于稅務機關的責任造成少納稅的,是否為偷稅? 有人認為與稅務機關搞好關系,利用稅收征管的漏洞完全可以獲取稅收利益(有人認為這也屬于稅收籌劃內容),你認為呢? 《征管法》第52條第1款: 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3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結論:不屬于偷稅 (三)由于稅務代理方的責任造成少納稅的,是否為偷稅? 《民法通則》第66條: 代理人不履行職責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稅務代理如因工作失誤或未按期完成稅務代理事務等未履行稅務代理職責,給納稅人造成不應有的損失的,由受托方負責。 《征管法》實施細則第98條: 稅務代理人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guī),造成納稅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除由納稅人繳納或者補繳應納稅款、滯納金外,對稅務代理人處納稅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50%以上3倍以下罰款。 結論:不按偷稅處理,按《民法通則》第66條和《征管法》實施細則第98條處理。 注意: 1.納稅人提供的涉稅資料必須齊全。 2.納稅人因此被處以的滯納金可以向稅務代理方追償。(如果是雙方勾結偷稅的呢?) (四)企業(yè)逾期記收入賬(跨月份不跨年度記賬)是否為偷稅?滯后申報是不是偷稅? Ex.某企業(yè)將10月份開出的發(fā)票在同年12月份實際收到款項時入賬并申報納稅,算不算偷稅? 見“嘉發(fā)實業(yè)集團公司案例” (五)在稅務稽查過程中企業(yè)在稅務機關未檢查(未處理)之前主動補交了稅款,是否可以認定為偷稅?稅務方面如何處理? 案例: 某稅務稽查局2004年5月對某房地產企業(yè)檢查發(fā)現:該單位2003年8月份預收賬款明細賬反映收取購房款為720萬元,總賬只記入370萬元,為了使報表平衡,把其他的350萬元購房款記入了“應付賬款”科目。
該單位怕偷稅事情露餡節(jié)稅籌劃課程,于2004年3月主動補繳了上述350萬元購房款應納的稅款(當期預收購房款為150萬元,實際申報500萬元),稅票所屬期填寫為2004年2月。 問題:企業(yè)在稅務機關稽查前繳納了稅款,還能定企業(yè)偷稅嗎? 12月31日——下發(fā)通知——稽查實施——作出處理決定———下發(fā)稅務行政處罰通知書 問題的實質(納稅期限問題) 納稅人在什么期間采用偷稅手段不納、少納應納稅款的才能確定為偷稅?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偷稅抗稅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 第三條 偷稅數額,是指在確定的納稅期間,不繳或者少繳各稅種稅款的總額。 偷稅數額的確定包括兩方面含義: 1.是指納稅人超過了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確定的納稅期限不繳或者少繳其應納稅款; 注意: 對偷稅問題,應正確區(qū)分定性和處罰,不處罰或者減輕處罰不會改變對其行為的定性。 結論: 以上兩個案例定性為偷稅,考慮從輕處罰。 四、偷稅及偷稅罪的法律責任 《稅收征管法》第63條第一款: 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偷稅罪的法律責任 二、稅收籌劃的目標 稅收籌劃的目標之二:直接降低稅收負擔 [案例]某企業(yè)2003年5月采用折扣方式銷售貨物,銷售額500萬元,折扣額10萬元,另開紅字專用發(fā)票,企業(yè)銷項稅額為: 500×17% 85(萬元) 銷售收入為500萬元,所得稅10 ×33% 3.3(萬元) 如果直接以扣除折扣額后的價格490萬元 則:銷售收入為490萬元,銷項稅額為 490 ×17% 83.3(萬元),直接減少增值稅1.7萬元,減少所得稅10 ×33% 3.3(萬元) 二、稅收籌劃的目標 稅收籌劃的目標之三:獲取貨幣的時間價值 [案例] [基本案情]一家國有軋鋼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為組織生產,2001年1月初計劃采購生鐵一批,有兩個方案可供選擇: [方案1]從某鐵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入,這批生鐵不含稅價30萬元,銷貨方開出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軋鋼廠需支付鐵廠價稅合計共35.1萬元,其中增值稅進項稅額為5.1萬元。
流動資金流出量為35.1萬元。 [方案2]從某物資經銷處(小規(guī)模納稅人)購入,不含稅價30萬元,銷貨方從稅務機關按4%征收率代開出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軋鋼廠支付價稅合計共31.2萬元,其中增值稅進項稅額為1.2萬元。流動資金流出量為31.2萬元,比第一種方案少3.9萬元。 假設上述購進材料全部在當月加工成成品并銷售出去,不含稅售價40萬元,銷項稅額為6、8萬元。 [問題] 企業(yè)應選擇哪個方案? [籌劃分析] 方案1:應繳增值稅為1.7萬元,即下月初申報繳稅時流動資金流出量為1.7萬元。 方案2:應繳增值稅為5.6萬元,即下月初流動資金流出量為5.6萬元,比第一種方案多3.9萬元。 從表面來看,兩種方案資金流出總量是相等的,都是36.8萬元。但資金的流出時間有差別。 方案2在采購環(huán)節(jié)資金流出量比方案一節(jié)約3.9萬元,這部分資金一直到下月初申報納稅時才流出,也就是說,方案二比方案一有3.9萬元現金延遲一段時間才流出。 [結論]選擇方案2 [提示]采購要考慮現金流出的時間 三、稅收籌劃的條件 主觀條件: 1.總裁(總經理):認識+重視 2.財務人員:意識+守法+籌劃的敏感性(洞察力) Ex.對稅收優(yōu)惠政策的認識和利用 客觀條件: 1.企業(yè)規(guī)模較大,集團化運作 2.資產流動性強,現金流管理 3.企業(yè)發(fā)展目標清晰,有長遠規(guī)劃 4.企業(yè)行為決策程序簡化 五、稅收籌劃的思路和技術 稅收籌劃的突破思路: 1.從節(jié)稅空間大的稅種入手 (1)對納稅人經濟行為決策有重大影響 (2)稅種的稅負彈性大 2.從稅收優(yōu)惠政策入手 用足用好稅收優(yōu)惠政策是最好的籌劃 注意: 利用稅收優(yōu)惠政策時應注意的兩個問題: (1)正確把握稅收優(yōu)惠政策,不能曲解稅收優(yōu)惠條款,濫用稅收優(yōu)惠,以欺騙手段騙取稅收優(yōu)惠; (2)應按照法定程序申請報批,避免因程序不當失去應有的權利。
3.從稅種的稅負差異入手 4.從納稅人的組織形式入手 5.從影響納稅額的相關因素入手 稅收籌劃的基本技術 1.免稅技術 2.減稅技術 3.稅率差異技術 4.分劈 分設 技術 5.扣除技術 6.抵免技術 7.延期納稅技術 8.退稅技術 六、稅收籌劃的工作流程 步驟1:收集、歸類相關財稅政策 步驟2:對企業(yè)現行納稅情況進行評估和剖析 步驟3:確立節(jié)稅目標,設計多種籌劃方案 步驟4:篩選稅收籌劃方案 對每一個方案進行成本-效益分析,風險(稅收政策風險、企業(yè)風險等)分析,可操作性分析,逐一排序,確定最終方案 步驟5:協調與合作,執(zhí)行籌劃方案 步驟6:實施跟蹤管理,作出績效評價(修正) 原材料 生產成本 庫存商品 批發(fā)商 供應商 零售商 消費者 高稅區(qū) 低稅區(qū) 盈利企業(yè) 虧損企業(yè) * 非財務經理的 財務課程V 稅收籌劃 課程目標 理解我國基本稅制與主要稅種 了解稅收籌劃基本思路 認識涉稅風險 級數 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1 5000元以下 5% 2 5000至 10000元 10% 3 10000至 30000元 20% 4 30000至 50000元 30% 5 50000元以上 3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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